<一>
唯識學的起源
根據佛教在印度發展的歷史可分幾個階段:
佛滅後大約一百年
佛教可以說是處於一個無諍的時期,佛弟子依照佛陀在世時講的四諦、十二因緣、三十七道品等理論去持行,沒有嚴重的爭端。但到了一百六十多年後,佛教內部因「大天五事」的出現,而有些僧人對此事的看法又有了極大的分歧,以致造成了分裂,開始分為上座部與大眾部。上座部代表著年紀大的上座,大眾部則多數是少壯派。雖然分為兩大派,但在當時,主要思想的區別並不大,都是以「我是無、法是有」為中心思想的。即是說於五蘊中要找
尋實質之我,根本是不可得的;但五蘊的法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確是實有的,不能說無。這個理論在當時的兩個大派都是同意的。
佛滅後約三百年間
小乘佛教出了一位論師,名叫迦陀延尼子,他對小乘「我無,法有」的學說頗有研究,著有【阿毘達磨發智論】,大力提倡小乘思想。其後有法救,世友等論師,繼承其學說。爾時,佛教界中之法有我空的思想,風靡一時。大乘佛教思想幾乎隱晦無聞。
佛滅後約七百年間
有位龍樹菩薩(又稱龍猛菩薩)出現,著有【大智度論】,【無畏論】,【中論】,【十二門論】等,批判當時部派佛教之
「法有,我空」的思想,致力提倡「諸法畢竟空寂」的道理。意思是說不僅「我空」,「法亦空」,目的是對治執法實有。如說五蘊內無有我可得,離五蘊亦無有我 可得,五蘊即非我,組成五蘊的五個範疇
─ 色、受、想、行,識都是性空的,所以說諸法畢竟空寂。其弟子提婆菩薩著【百論】,更進一步申明其理論。這期間,印度佛教遂成空有對壘之形勢。
佛滅後約九百年間
有兩位著名的論師出現。即無著菩薩及其胞弟世親菩薩,他們都承傳了彌勒菩薩【瑜伽師地論】的思想。此論在唯識學中是
非常著名的,是專門闡揚「唯識無境」之義理的。無著菩薩著有【顯揚聖教論】、【攝大乘論】等,其弟世親菩薩也著有【攝大乘論疏釋】、【唯識二十頌】及【唯識三十頌】,大闡唯識中道。這時是唯識學弘揚到極高峰的時代,他掃蕩一切偏邪執見,不僅掃蕩部派的執法實有,也掃蕩當時中觀後期學者的斷滅空(撥無因果)的邪執。
唯識學在中國唐代初期曾轟動一時,後來禪宗興起,唯識宗才漸漸式微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因為唯識學是集哲學與分析學於一身,為有學問者所接受但卻難於普及。直到民國,有太虛大師,楊仁山等學者到日本留學,再將唯識學從日本帶回來,唯識學在中國才又重新萌芽。自民國以來,唯識學仍然是為一般學者所崇尚,並開始復興,如香港、新加坡、台灣,馬來西亞等地。至此,印度大乘學說,不出瑜伽與中觀。法相唯識在印度稱為瑜伽宗,是奉持【瑜伽師地論】的學派,與中觀學派是相對的。因此,義淨法師之【南海寄歸內法傳
● 卷一】云:『所云大乘,無過於二種,一則中觀,二則瑜伽。』
從此大乘中道的教法宏顯於印土。
唯識學所依的經論,究竟有幾種?約有六經十一論:
【六經】者:
(1)解深密經(2)大方廣佛華嚴經(3)如來出現功德經(4)大乘阿毘達磨經
(5)楞伽經 (6)厚嚴經
【十一論】者:
(1)瑜伽師地論 (2)顯揚聖教論 (3)大乘莊嚴論
(4)集量論
(5)攝大乘論 (6)十地經論 (7)分別瑜伽論
(8)觀所緣緣論
(9)二十唯識論 (10)辯中邊論 (11)阿毘達磨集論
有人會奇怪為何唯識學的論說多於經典,這是因為唯識學是崇尚論說的。例如【瑜伽師地論】則是唯識理論立論的根據。以上簡單的介紹了唯識學的起源。
(一)釋名義
- 何謂唯識
究竟什麼叫做唯識呢?
根據窺基大師的【成唯識論述記】解釋:
『唯,遮境有,執有者喪其真。識,簡心空,滯空者乖其實。』
簡單來說:
唯者,是遮遣詞,是否定的意思,即是否定離識獨存的境。換句話說,即客觀的境是不能離我們的識而獨存的。若執外在境為真實有,就稱為增益執。
識者,是了別義;即是我們所有的瞭解與辨別力。
簡心空者,簡除沒有心的存在(簡除心是空的,也就是說心不是空);即是說雖然境是不實的但心肯定是有的。我們的心識雖是無常之法,無形無相,剎那生滅,而且要待條件才能生起活動,但不能說是無。如果連心的存在也否定了,就稱為損減執。
如是者,不論是增益執或者是損減執都是不合乎真理的,所謂「喪其真,乖其實」。因此,唯識一詞,只是否定離開識而有外在獨存的世界;客觀世界與精神界是息息相關的。唯識學並不否定宇宙萬象的存在,只是認為客觀的境是不能離開識的範疇而得以存在。
如經說:
(1)楞伽經 - 由自心執著,心似外境轉,彼所見非有,是故說唯心。
(2)厚嚴經 - 一切惟有覺,所覺義皆無,能覺所覺分,各自然而轉。
(3)解深密經 - 我說識所緣,唯識所現故。‧‧‧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,然即此心如是生時,即有如是影像顯現。
很多人會問:「明明是自己看到,感覺到,接觸到一切境像的存在,為何說無呢?」其實,這是印度古瑜伽師經過特殊冥想的修煉後所得的結果。他們可以入很長時間的深禪定,一天乃至多天;當修某一特殊的觀想時,可把客觀環境改變,因此他們認為境是隨心而改變的。例如火是熱的,紅色的,但瑜伽師在定中可把火改變為冷的,其他顏色的;又例如本來地上無水的,瑜伽師可以在定中觀到水是充滿的,現起一片汪洋大海。瑜伽師發覺在定中境是可隨心轉變的,因此說境是不真實的。這是他們定中的真實體驗,並非胡言亂語。印度人是很著重冥想的訓練,唯識哲學可說是瑜伽師們的經驗結晶,是他們在禪定中所領悟的智慧。
總括而言,就是一切客觀境(法)的存在,都是由我們八個心識所顯現的,離開這八個心識,境不可得。有能認識的心,才有所認識的境,離識境不可得,此所謂「萬法唯識」也。
(二)什麼是萬法唯識
「萬法唯識」是唯識學的根本教理。即是說一切境都是由八個識所顯現。一切有情從無始以來各自具有八個識(眼識、耳
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、末那識、阿那耶識)。平時我們說用眼睛看東西,除了是利用眼睛這個器官(眼根)外,還利用了精神活動(眼識)去了別所看到的色境。眼耳鼻舌身識是屬於向外攀緣的精神活動;此外還有第六意識是與前五識一起去攀緣外面的色聲香味觸,收到訊息後再作分析及整理。
另外還有兩個很細微的識,那就是第七識及第八識。因為他們的活動太過細微而不為我們所能認識,只有聖者才能覺察到。宇宙的萬有,不外乎是由此八種識所變現的。就第八識(阿那耶識)而言,它是能變現宇宙萬有的根源,這包括了精神及物質現象,全部都是從此識內所含藏的種子功能勢力所開發起的。換句話說,每一眾生(有情識個體)都各自有自己的宇宙,而這個宇宙的根源,就是眾生各自的第八識。
問:何謂法?法有多少種?
法,【成唯識論】說,所謂法者,有軌範與任持的意思。軌範者,謂可令他生解。即是說每一事物存在於時空中,都有其令他人明白瞭解的軌範。比如我說念珠,他人的腦海中便會現出念珠的軌範;其他事物亦如是。任持者,謂能任持其自相而不失。即是說檯有檯自己的相貌,屋有屋自己的相貌,不會忽然變成別的東西。所以,凡具有這兩種意義者 -
軌與持,不論它是有形的物質還是無形的概念,都可稱之為「法」。
法是包羅萬象的,是一切事物的通名。如物質現象稱為色法,精神現象則稱為心法。
唯識強調「心外無境」或「萬法唯識」,這個法並不是單一的,一成不變的,而是千差萬殊的。色法與心法都是「有為法」,宇宙的真如本體是「無為法」。因此,一切法者「有為法與無為法」可說是宇宙萬有的總稱。
問:法義既明,法究竟可分幾類?
法,雖千差萬殊,細分之可有百法,歸納起來不出五大類,稱為五位百法。
五類法者:
(1)心王法 ─
指八個識,是識的自相。何以稱王呢?因為這八個識是主體 ─ 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識、第六意識、第七末那識、第八阿那耶識。這八個心王是生命主體的精神活動,故名為心王。
(2)五十一心所 ─ 是心王所有的心理作用,與識相應而起的。部派佛教說有四十六種心所,大乘唯識說有五十一種心理活動。這五十一心所是不會獨立生起活動的,必與心王相應而起的;又心所是隸屬於心王;又心所恆依心王而起作用,所以名為心王所有之法。
(3)色法 ─ 指色聲香味觸五種客觀現象境界,是識所攀緣或認識的對象。
(4)不相應行法 ─ 指既非屬心法亦非屬色法者有二十四種,皆不與心色法相應。惟是識的分位。例如無常,生,老等。此二十四法是五蘊中之行蘊所攝。
(5)無為法 ─ 指一切法之本體,或稱為真如、空慧、般若等,是識的實性。識是作用,體是無為,因此亦屬於法的範疇。 以上五類法概括了宇宙萬有,而此五法皆非離識而存在有,所以說萬法唯識。
問:八個心王,各各的行相是如何呢?
變似外境的識,數目有八個:
(1)眼識
─ 眼根(神經系統)對色境時,生起眼識的了別作用。眼識依止眼根向外認識青、黃、赤、白等顯色;長、短、方、圓等形色。
(2)耳識 ─ 耳根對聲境時,生起耳識的了別作用。耳識依止耳根向外認識各種聲音。
(3)鼻識 ─ 鼻根對香境時,生起鼻識的了別作用。鼻識依止鼻根向外認識香臭等氣味。
(4)舌識
─ 舌根對味境時,生起舌識的了別作用。舌識依止舌根向外認識甘、苦、辛、酸等味。
(5)身識
─ 身根對觸境時,生起身識的了別作用。身識依止身根向外認識堅、濕、煖、動、滑、澀、輕、冷、飢、渴等觸。
以上五種識,惟了別現前、顯現、現在的事物,稱為現量境。這五識亦只能瞭解外界的現象,不能了別內界的心理作用。就它的行相活動來說,前五識是不恆亦不審。不恆,是因為當眼耳鼻舌身識起認識活動時,是剎那剎那地生滅的,不是無間斷的延伸。所以,在五無心位(熟睡、悶絕、無想定、無想天、滅盡定)的狀態下是不起作用的。不審,是前五識認識現象時,只能直覺的把捉它而不能比知推度,這種認識過程名為自性分別。
(6)意識 ─ 此識是以第七識為其所依止根,所以名為意識。它是普遍地向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內、外一切事物思惟了別的識。又,此識可細分為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二種。就它的行相活動來說,第六意識是審而不恆。不恆如前所說。審者是指它比知推度,這種認識過程名為共相分別。
(7)末那識 ─ 末那,意也、思量也。第七識末那識是以第八識為其所依止根,而且又以第八識為其所緣慮的對象。第七識從無始以來是與第八識俱起並生的。就它的行相活動來說,第七識是亦審亦恆,即於一切處、一切時,恆審思量第八識的能緣作用是「我」、是「我所有」,故名為意。
(8)阿賴耶識 ─ 是一切物質現象及精神現象的根本;是攝持所有色法及心法種子的根本識。阿那耶識舊譯為「無沒」或「無滅」,即無間斷的意思。玄奘法師新譯為「藏」。在五無心位之狀態下,前六識是不起作用的。而第八識卻是從無始以來直到未來際,都是以一類相續無有間斷的狀態存在,其作用是攝持一切色法及心法種子令其不喪失,故名藏識。就它的行相活動來說,第八識是恆而不審,唯一類相續而不比知推度。在凡夫位這執持識稱為阿那耶識,至福慧圓滿成佛時,改稱為無垢識。
所謂藏者意義有三:能藏,所藏,我愛執藏。
能藏者,是阿賴耶識有攝持一切色法與心法種子的功能(是一切事物所由生之原因),含藏於自體中,故名能藏。
所藏者,是一切心法及色法將其種子薰附於所依處(第八識),故名所藏。
我愛執藏者,第八識恆常被第七末那識愛肴執著為自我,故名為我愛執藏。
(三)種子略義
大乘與小乘的諸宗派中,有建立種子學說的,如小乘經量部及大乘唯識宗;也有不建立種子學說的,如小乘大眾部諸宗及大乘空宗。又,有的不用「種子」,而用「無表色」,如小乘說一切有部。種子學說的建立,是為了要解答因果流轉及諸行(萬物與精神)緣起的問題。
問:1:眾生造作了善惡行為之後,行為已成過去,如何能感招未來之苦樂果報?
答:在原始佛教的文獻裡,釋迦牟尼佛並沒有明顯提到種子的問題,他只說眾生形體雖盡滅,但眾生隨業力受苦樂報。阿含經典說業力是如影隨形的,在當時的印度都接受這種說法。
問:2
但此不隨形盡之業力,又以何種方式而存在?
答:如果說業力是以顯然的形態存在,那麼應該是在人的見聞覺知之內,但事實不然,因此這種說法是行不通的。至佛滅後約三百年,說一切有部的世友論師撰寫了【阿毘達磨品類足論】,開始建立起業力是以無表色(無可表示的色法)狀態而存在的。所以,不論你造作的行為是善或是惡,都必會留下一種力量,而此種力量就說明了生死流轉的道理。
問:3 此無表色之建立,好像已解答了因果流轉的道理。但此業力是依於何處(身或心)而存在?
又,眾生各各之善惡業,何故不會相混?
換句話說,因果是自負的,而不是我作惡行別人受苦報,或我作善行別人受樂報?
答:佛滅後四百年,經量部提出「色心互持種子」的學說。就是說色法與心法,這兩大範疇是互相攝持對方的種子。這種色心互持種子的說法,當然比說一切有部的無表色思想要精細得多。但色法滅後(人體滅後)又如何攝持心法的種子呢?
這問題一直是懸而未決,直至佛滅後九百年間,彌勒菩薩的【瑜伽師地論】正式成立種子七義;無著論師的【攝大乘論】,又把種子七義省併為六。
種子六義:
(1)剎那生滅義。
謂顯識等種子是生滅無常之法,否定常住之法得為種子。 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諸識種子,即生隨滅,念念不停,剎那變異。
(2)果俱有義。
謂顯種子與現行是一體一用,否定種子生起現行是因果異時。即種子生起現行的因果是同時的,種子是本質,現行是種子顯現的相狀。現行果即識與根,識與根同時俱起,以成就力用。
(3)恆隨轉義。
謂顯種子於未得對治之時,餘勢不絕,否定有轉易間斷之法得為種子。前六識有間斷,未那識有轉易,都不能維持生果的作用,唯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。只有第八阿賴耶識才有能力攝持種子,令前七識的種子起作用而生起現象,因它是無間斷的,不會變易的。
(4)性決定。
謂顯種子性類各別。否定種子能與異性現行為因。種子決定生起同性現行,現行亦決定熏生同性種子。如第八識所含藏的是善種子,其生起的現行一定是同性質的,由現行再把種子熏於第八識時也是同性的種子。即是說善法種子不會起苦境,惡法種子不會起樂境。因此人如能不斷改善其行為(如行十善,八正道等),新熏習的種子也是善性的。
(5)待眾緣義。
謂顯種子待緣生果,否定不待眾緣可以生果。種子要待眾緣和合才能起現行。第八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不是自然而起的,雖說萬法唯識,但卻是要靠條件才能起現行。例如某人想要錢財,要靠福業條件如佈施等主因,才能起作用。
(6)引自果義。
謂顯種子引申自果,色心等一一果法,皆從一一法之種子生起,否定一因生一切果,或色、心交互而成。
宇宙萬有從第八識開發生起之理,唯識學用種子概念說明之。所謂種子,是第八識中能生起色心二法的功能勢力。現行又回熏成為新種子,新種子會刺激同類性質的種子功能而損減相違性質的種子,即是說善行會激發善性種子而損減惡性種子。例如我們過去生中造作眾多惡行,惡性種子剎那剎那的生起現行。慶幸今生得聞佛法,悉知悔改,於是多作方便:如五戒、十善、八正道等,激發增長第八識中本有的善性種子,損減惡性種子。這是最佳的改變命運的方法。
種子功能可分兩類:名言種子及業種子
名言種子 - 是指第八識中生起色法、心法等諸法之各自親因緣的種子,是為生起宇宙萬有的質料。詳細地說,就是前七識在日常生活中,分別向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、內外等一切現象,起思慮分別及愛注執著的作用。結果,將這一切色法、心法的氣分(習氣)熏附於第八識中而形成一種力量。
例如我們讀經,第一次幾乎沒有印象,記得的很少,以後每讀多一次印象就深刻一些,直到最後甚至不用看著經書也能背誦出來。這是由於我們在讀時,我們的眼識、耳識及第六意識等,會把經文的現象熏於第八識內而成為一種勢力,所以腦海裡便會變現出經文的影像。這種力量就稱之為名言種子。
就是它變現起我們各人未來宇宙萬有的質料。此名言種子的性質是非善非惡的,它是屬於無記的,所以它的勢力是嬴劣的。它本身沒有獨自變現宇宙萬有的力用,必須藉著善惡業種子功能的助緣才能變現。換句話說,是業種子刺激名言種子,令其變起與所造的不同種類程度的業(行為)相應之宇宙萬行。
例如在福業種子刺激下,名言種子會顯現安定、繁榮、和樂的社會情境;反之在惡業種子刺激下,名言種子就會顯現戰爭、飢饉、仇殺的社會情境。很多人生活在同一社會狀況下,是因他們有不共中之共業,但雖生活在同一社會狀況下卻有不同的際遇,這是不共中之不共業。唯識學就是這樣地解釋各各有情所見各不同的原因。
業種子 - 是指與第六意識相應的思心所造作善惡業所熏成的種子,即是生起宇宙萬有的動力。詳細地說,那就是第六意識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心理狀態,他是不會獨自思考的,一定要與思心所一同起作用的,就是五遍行(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)中的思心所。當第六意識與思心所同起時,依身、口、意三,造作善惡二業。結果,將善行或惡行的氣分,薰附於第八識中,成為一種勢力,它就是能變現宇宙萬有的主動力。
我們現有的根身(果)是因過去生的無明、我執煩惱與善惡意志行為(因)而得的。現生幾十年的行為勢力繼續熏習,又推動下一生的新生命體生起。這就是佛教說的因果流轉不息的哲理。想要解脫此循環不息的生死問題,需藉特殊智慧方能得辦。審思眾生所擁有的幸福或坎坷生命,莫不是由眾生的業力種子刺激名言種子所引生的。
再者,第八識中所含藏的種子,變現為現在前七識的現行,現在前七識的現行,又把氣分熏附於第八識中,為未變現成新現行作準備。換句話說,我們未來的新生命是由現在及過去生中的種子所決定的。因此,種子者,以現代語說,是宇宙萬有的潛在狀態,這潛在狀態,是要待眾緣和合的情況下,才轉變為顯現的深羅萬象(唯識學稱為起現行),這現行萬象,又熏附新種子於第八識中。因此,唯識學又依種子的來源,分為本有及新熏二種。「本有種子」者,是指無始以來第八識中本具之有漏及無漏種子。「新熏種子」者,是指從現行再熏成的新種子。
最後,種子與現行互為因果,種子生現行,現行熏種子,無始以來,展轉相續。
(四)唯識的三自性
問:已明種子為開發宇宙萬法,但萬法本身的狀態是如何?
答:據六經等所說,一切法之本質或本身的狀態有三種自性:
(1)遍計所執自性:
是指能知之心(第六及第七識)對所知之境周遍計度,於「無」處執以為「有」,或於「有」處執以為「無」。若法無實體質,亦無實作用,只由能知之心周遍計度而執為實有者,名為遍計所執自性。
眾生於五蘊和合的假體而執為實我實法 ─ 執五蘊即我、離蘊有我、我不即蘊不離蘊。這種遍計所執之實有法本不存在,所以說之為非有的,是空的。進一步來解釋,即眾生在日常生活中,從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識接收到訊息後,由第六意識不斷地計度分別,認定其為真實。在這實有的感覺之下起貪嗔癡,喜愛的便不擇手段地去追求,但無論得到得不到都會引生苦惱,這是因為我們不能瞭解境非真實,只是由心識顯現而已。種種的執為實有的心態稱為顛倒妄想。
又,第七識攀緣第八識為實在有自我,此堅執影響到第六識執有實在的我及實在的境。眾生的第六識和第七識剎那剎那中不離自我執,這種執著使人不能如理地透視所接觸到的事物,不能如實地瞭解到所有的萬法無非是心識所現。有了能知心和所知境,就有了分別人我、是非等種種矛盾。見聞覺知也都以「我」為出發點,隨著自己的好惡來辨別所遇之境。故知,眾生能知心就是在這種不實的狀態下周遍計度。
經典中有比喻說,這種狀態就如在黑夜中見到繩子而執為蛇也。眾生能知之心常常與無明煩惱(我執及法執)相應,不能如實地認識到五蘊身是由色受想行識等組合而成的假體,而執著五蘊身為實在的我。所以,就會常常困於自我的顧戀中,生出強烈的自尊感,以致不能接受他人的批評、不能接受委屈、亦不能接受挫折。
我們對於日常所見的境都是美則取,醜則棄,這是人之常情。但是境之美醜又是從何而來呢?唯識學說這是由我們內心的質素(清淨或雜染)所引發的。例如常念佛號者、常觀佛的莊嚴相者,經多年的不斷熏習,臨終時自會見到莊嚴的淨土境界。內心清淨所現的是莊嚴清淨境;內心雜染所現的自然是醜惡汙穢境。這是與善惡業種子的顯現有關,境的美醜是決定於善業或惡業的種子刺激名言種子時所起的現行。
如周遍計度的煩惱較少,則所現的境自然較清淨;如周遍計度的煩惱垢重,則所現的境肯定是矛盾重重的。因此,這周遍計度就是眾生未能見道的主因,如能不執實有我,不執實有法,就是二空智(能達到無我的智慧就是我空智;能知五蘊法不實在,就是法空智),自會超越周遍計度這種心理狀態。
(2)依他起自性:
是指心王,心所,色法等三事都是眾緣和合所生之法。「他」是指眾緣,是指種種條件。條件主要包括因緣,等無間緣,所緣緣及增上緣。所有一切法,都必須具足(依)這四個條件(他)才能生起,因此所有事物的存在(法)都不是一體性的,永常性的。法,雖非是一體性及永恆性的,卻能依四個條件的和合而有其相狀及作用的顯現,在此相、用之上假說為某法之自性。例如木雕的佛像都有佛的相狀,其作用是令人對佛起尊敬心。因此,色法有色法的相狀,心法有心法的相狀。這種相、用假說為某法之自性的事物,是依仗他緣而有的,非自然而有的,名為依他起自性,如五根身、五塵境、心王、心所等等。此剎那存在之自性,是由眾緣所決定的,無實自體,可以稱之為非空,是幻有,屬世俗法。
根據這個觀點,唯識學認為遍計所執的我、法二執是無實自體亦無作用,所以是沒有的,是空的;如果執為實有,就是增益執。但是,依他起性是由四種條件和合而存在的現象,是有相有用的,所以是有的,非空的;如果執為實無,就是損減執。唯識這樣說,是為了防止眾生落於頑空或斷滅空。輕者,於一切善法態度消極;重者,則不辨別善惡,如說,墮惡道是空;行善是空,行惡也是空。這種態度很容易變成撥無因果,所以只能空掉遍計所執的有,而佈施、持戒等的功德仍是有的。
(3)圓成實自性:
即無為法,是識的實性,即是真如。上面所說的心王、心所、色法、不相應行四者是世俗諦的現象,無為法就是這四種現象界的真實體。
圓者,圓滿,是周遍義。真如體性周遍,無處不在,無時不在,所以說是圓。
成者,成就義,恆常義。真如體性恆常,不生不滅,所以說是成。
實者,真實義,不虛妄義。真如體性真實,是無分別智所證境界,所以說是實,即是實有,屬真諦。
<三>
結論
依他起與圓成實是有體之法(非是空),不能說無。遍計所執是無體之法(非有),不能說有。這種非空非有的說法在唯識來說是為中道,因此唯識的要旨,是在於破偏空偏有的執著,而顯中道之妙理。
【華嚴經】是唯識所依止的根本經之一,現試舉出一段有關萬法唯識的經文,以共勉之:
譬喻工畫師,分佈諸彩色,虛妄取異相,大種無差別。
大種中無色,色中無大種,亦不離大種,而有色可得。
心中無彩畫,彩畫中無心,然不離於心,有彩畫可得。
彼心恆不住,無量難思議,示現一切色,各各不相知。
譬喻工畫師,不能知自心,而由心故畫,諸法性如是。
心如工畫師,能畫諸世間,五蘊悉從生,無法而不造。
如心佛亦爾,如佛眾生然,應知佛與心,體性皆無盡。
若人知心行,普造諸世間,是人則見佛,了佛真實性。
心不住於身,身亦不住心,而能作佛事,自在未曾有。
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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